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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牌法例(根據《應課稅品條例》)
在香港,任何銷售或供應酒精濃度超過 1.2% 的飲品(如葡萄酒、烈酒、啤酒等),均須根據《應課稅品條例》申請酒牌或相關許可證。
牌照類別包括:
持牌酒樓 / 餐廳酒牌
批發 / 進出口許可
詳情請參閱:
香港海關 - 牌照方面

1. 餐飲處所酒類牌照
發牌機關食物環境衛生署 - 酒牌局
適用對象在餐廳、酒吧、酒店、俱樂部等處所公開售賣酒類飲品者。
必備文件與資料酒牌申請表(FEHB‑106) 申請人身分證副本 食肆及公司的商業登記證副本各一份 近照兩張(35 mm × 40 mm) 場地平面圖3份,需標示酒吧區/排氣系統/跳舞區(如有) 《公司註冊證書》副本(如持有處所業權的公司屬法團者)
申請程序與時間表填妥申請表並準備文件後,遞交到食環署酒牌辦事處 牌照局可能安排面見以驗證資料 申請人需自費刊登報章廣告三份(通告格式請參閱酒牌局資料) 食環署職員會於7個工作天內視察有關處所及於處所內張貼告示 食環署將申請轉交香港警務處及民政署審批 酒牌局審批需時最多約8至10星期 核准後發牌,一般有效期為 1 年
費用酒吧牌照:HK$3,940/一年 非吧台場所:HK$1,990/一年
詳情請參閱:
酒牌局 - 酒牌申請手續
如何申請酒牌及會社酒牌
2. 批發/進出口牌照
發牌機關:海關應課稅品辦事處
適用對象:從事烈酒(酒精濃度30%以上)或其他應課稅酒品的進口、出口
必備資料與文件:於香港註冊的公司 持香港身份證的公司負責人 商業登記證 董事局委任負責人授權書 負責人簽署的委任同意書 申請公司的電子證書(機構)
申請程序與時間表:於海關 「應課稅品系統」網站提交申請 海關接獲後發出電郵通知申請人安排會面 完成審批後,確認牌照條件及撽付牌照費用 自行列印已批核的牌照證書
費用HK$1,320/年
詳情請參閱:
香港海關 - 課稅品系統
香港海關 - 牌照方面


進出口規定與報關
根據香港法例,酒類進出口需經報關, 並須向香港海關申報貨品詳情。
2008年起, 香港取消葡萄酒與啤酒的進口稅,但烈酒仍需課稅。但 烈酒(酒精含量超過 30%) 仍需課稅。

相關程序包括:
電子報關(通過 香港貿易單一窗口))
應課稅品牌照(如涉及烈酒)
酒類進口稅率 :
烈酒(酒精濃度多於30%的酒類)  標示酒量不多於1升進口價首$200 - 100% 餘額 - 10%
  標示酒量多於1升須繳稅額 = 每升稅款 × 標示酒量(升) 每升價值: 每升價值 = 酒的總值 ÷標示酒量(升) 每升稅款: 每升價值首$200 ─ 100%; 餘額 ─ 10%
葡萄酒0%
啤酒0%
詳情請參閱: 香港海關 - 種類及稅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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