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酒業總商會的理事會及會員事務委員會採用以下守則,就每位總商會會員(含所有公司會員與個人會員、本地會員以及內地與海外會員)的日常操守提供指引。
1) 香港酒業總商會(以下簡稱 “本會”)會員應遵守本會《會員守則》訂明的所有規定。違反《會員守則》條款者,將被除名及自動解除在本會所有職務。
2) 本會期望每名會員均秉持高水平的商業操守,而與政府、官員、公眾、企業,以及其他有商業交易或可能有商業交易的公司、實體或機構來往時,也要保持忠誠可靠。
3) 本會期望每名會員作為已註冊的合法商業實體,均遵守和依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所有法律、規則和條例。
4) 會員應避免牽涉或導致公司牽涉任何非法活動或欺詐行為。因此,每名會員應了解適用於所有香港註冊企業的法律標準及限制。
5) 本會期望會員認同香港酒業總商會的整體宗旨,即促進、代表及捍衛香港酒業商界的利益,並且成為本會聲譽良好的代表,不會破壞本會信譽。
6) 會員若進行任何違背本會宗旨或損害本會整體利益的活動或行為,甚至散佈謠言、誹謗本會會員、理事和委員,造成本會成員不團結,經理事會判決後,或會被取消本會會籍及在本會所有職務。
2015年12月 ( 2018年11月第一次修改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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